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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麦考林“抄袭门”:B2C为何屡屡失德

发布日期:2010-11-20 来源:服饰穿搭日记

内衣图片引发的侵权案

  梦芭莎和麦考林最近闹上了法庭。10月21日,梦芭莎通过美通社向各大媒体发出新闻通稿,宣布梦芭莎诉麦考林侵权案将宣判。一个星期后,10月29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麦考林侵权行为,判决其赔偿梦芭莎3.3万元。然而,此案并未尘埃落定。因认为一审判决赔偿过低,“没从麦考林商业使用造成的损失来考量”,梦芭莎新闻发言人姚小姐向本报记者透露,梦芭莎不服一审判决,已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索赔数额仍坚持之前要求的200万元。

  这场官司缘于一款文胸。今年3月份,麦考林的邮购目录、销售B2C网站上出现了一款文胸产品,与梦芭莎的凤尾玲珑杯文胸如出一辙,而售价仅为梦芭莎凤尾玲珑杯文胸售价的1/3。梦芭莎经反复确认,对麦考林该款文胸产品与梦芭莎凤尾玲珑杯文胸进行取证及公证后,5月份向麦考林提起诉讼,要求其立刻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不过,作为被告的麦考林只承认图片侵权,在产品层面并未侵犯梦芭莎的相关权益,梦芭莎的产品也未申请任何专利。该公司邮购目录、网站上出现与梦芭莎产品类似的图片为工作人员一时疏忽所致。然而,这样的辩驳在业内人士看来实在太过牵强。

  “抄袭”、“盗版”、“山寨”,这样的行为在服装业内颇为常见,而由于互联网的透明、便捷特点,这种现象在电子商务企业中更为泛滥。今年六月份,凡客诚品也陷入“抄袭门”。有网友爆料称凡客诚品涉嫌“抄袭”著名设计师FlyingMouse和美国T恤网站Shirt.Woot的设计创意。不仅如此,其上线的自有品牌帆布鞋,在设计上涉及抄袭包括匡威、VANS、CROCS等。

  不可否认的是,纯粹做网络通道的企业大多没有自己的产品研发、设计能力,比较常见的做法就是看市场上哪款产品卖得好,抓过来“照葫芦画瓢”做一套,然后放到网上去卖。北京苏缇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CEO李勇透露说,去年有一家电子商务公司也曾抄袭苏缇雅的一款竹碳美人保暖塑身衣,“我们去年卖169元,他们卖58元。”

  然而,李勇并没有对这家公司提起诉讼。举证难、维权成本高等因素,已成为困扰企业维权的巨大难题。而低廉的侵权成本,是一些企业敢于钻法律法规空子的主要原因。于是,有些企业“主动出击”,瞄准畅销款,改头换面“山寨”一把。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真空地带,法院往往不会判败诉一方支付巨额赔偿金。因为得到的赔偿比不上损失,很多被侵权的企业只好不了了之。

  都说国内的服装业始终徘徊在中低端制造领域,品牌附加值都被国际品牌赚取,都说国内品牌创新能力不足,但“得不到保护,何必创新?”梦芭莎的新闻发言人姚小姐无奈反问。然而,在感叹相关法律不健全的同时,所有意图抄袭、正在盗版的服装企业都应该思考一个问题:“抄袭带来的效益能持续多久?”

  如今的服装企业都在打造“品牌”,很多企业已经意识到只有做品牌、创品牌,提升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忠诚度,才能获得目标消费者的青睐,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取得最后的胜利。

  然而,大多数企业在创品牌时,只是单纯地强调塑造差异化的品牌形象,建立独一无二的品牌个性,却很少关注到品牌道德的建设。抄袭、盗版的行为,不单触犯了相关法律,也是品牌道德建设的缺失。而一个不讲道德的品牌,它将很难成为一个长久的品牌,因为“失德”的品牌终究会失人心、失市场。

  市场信息不可能永远不对称,消费者迟早可能会得知真相。从人们得知真相那一刻开始,“失德”品牌就已经降低了在人们心中的信任度。企业将面临的则是:被侵权企业的诉讼、消费者对品牌失去信心、更多的潜在市场机会将失去、品牌的含金量不能累积,前期工作完全作废。如此看来,在信息公开、透明的市场中,抄袭等不正当手段似乎已经十分冒险,踏踏实实做品牌才是正道。当然,对于那些并不想打造“品牌”的短期投机者来说,“盗版”仍是获利的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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