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装的美文

关于服装的美文 我来答
关于服装的美文
1、
那不勒斯王洛伯,仰慕但丁盛名,便邀请但丁到他的朝中来做客。但丁应邀前往,他抵达那不勒斯后,就穿了旅行的旗袍,随着使者去见洛伯王。这时恰值洛伯王大宴群臣,在座的全是锦衣绣服的王公大臣。使者见但丁衣服破旧,便招呼他在末座坐下。但丁知道洛伯王瞧不起自己,本要拂袖而去,但想到既然来了,而且肚里又饿,便一声不响地吃了个饱,然后不辞而别。
洛伯王宴会已毕,才想起但丁,叫人去请他来相见,才知道他已经走了。他连忙派人去将但丁追回来,向他道歉,然后另设盛宴款待他,请他坐了首席。
这一次,但丁换上了一件崭新的锦袍。可是在宴会进行时,但丁一再将自己吃剩的食物搁在身上,又用袍袖揩手拭嘴,又将酒倾倒在身上,毫不顾忌宴会礼节。这时陪坐的群臣皆抿嘴含笑。洛伯王起先不言,后来实在忍不住了,便问但丁何故如此糟蹋自己的新衣。但丁回答说:“陛下,我并非糟蹋我的新衣,我是因为先前穿了破衣前来,被人瞧不起,现在换了锦袍,却受到盛宴招待,可见受重视的实在是这件衣服,因此我应该也给这件衣服尝尝陛下所赐的丰肴美酒的滋味。”洛伯王闻言大惭。

2、
一直觉得给妈妈买衣服好难。兄妹几个,从上班第一天起就给她买衣服,十多年了,她没一件满意:领口圆了,花色太乱,面料不好……
那年夏天,妈妈热得边掀衣服边扇风,她赞赏有加的地摊货是化纤质地,哪会凉快。我心疼,第二天就给她买了件桑蚕丝的上衣。她还是挑:料子摸着冷丝丝的、滑溜溜的,像是蛇皮做的,不舒服。说完,衣服就被她扔进了老箱子,照常穿地摊货。
一番好意被辜负,我又生气又委屈。
过够了苦日子,就想让妈妈的晚年过得开心幸福。可她一次次地鸡蛋里挑骨头,使我们都失去了兴致:大姐给妈妈买的衣服早就从名牌沦为杂牌,大哥干脆不买了,直接甩人民币。
但我后来还是冲动了一把。我照着她能承受的价格,买了一个棉布休闲包。包包颜色艳丽,刺绣的几朵小花很像她在乡下养的花。内里好几个分层,装钥匙手机零钱甚至半导体收音机都绰绰有余。信心满满地把包包递给妈妈,结果还是劈头盖脸一顿骂:我说要买包了吗?说了吗?你是典型的瞎花钱!
然后那包,也许又进了老箱子,或者不知道被遗忘到哪个犄角旮旯——因为没了买的心情,也没有人去给她整理衣橱和老箱子了。
今年春天,妈妈突然吵着要回老家参加一个表弟的婚礼。离开老家十几年,我们兄妹早和那边的亲戚疏远了,费那么多时间精力回去,还不如包个红包实在。老太太敲着破了边儿的蒲扇一个个点我们的脑袋骂:你们一个个都是狼心狗肺,亲戚亲戚,再有血缘关系,不走动,也跟生人没区别。
这就是两代人的区别,我们不太在乎那些隔了几房拐了几道弯的亲戚了,可妈在乎。
可回去以后,我们惊了好几场。先是出长途车站,出站口密密麻麻来了好多亲戚,他们喊着各种称谓把我们团团围住,把妈妈簇拥得像是英国女王出巡。到了婚礼现场,我又发现一个问题。被妈妈冷落的包出现在乡下表婶的肩上。在姑姑身上,我还看到那件被妈形容像蛇皮的桑蚕丝衣服……
那些足以撑爆老箱子和衣橱、数量庞大的新衣服,被妈妈挑剔、打入冷宫不见天日后,在几百公里外的老家婚礼现场上齐聚。
妈妈的行为让我们眩晕,有伤心、委屈,也有生气、心痛。直到表弟端着酒杯给我们兄妹敬酒,他说了很多感谢的话,好像这么多年我们从没生疏过一样。姐姐和哥哥的脸色从绛紫转成明黄色,染上了一点夕阳余晖的温暖。
回家路上,我们不想追究妈妈擅自处理衣服一事,只想弄懂一个问题:八十岁的老太太怎么把那些衣服寄到乡下的?
对于这个问题,她先是有点尴尬,但立刻就得意起来。妈摇着扇子说:“我也是好多大牌的老客户,韵达申通还有顺丰都认识我呢。”

3、
《花间集》里写到女子为想念她的男子而废了梳妆,她最漂亮的衣裳因为长久折叠放在衣箱里,那折痕把衣裳都磨损了。词中没有提及一句相思的话,但这样深沉含蓄的情感,实在令我这个现代女性惊羡。“衣白渐侵尘”,这是多么深稳贞一的思念啊。
去年秋天,因为被关在制作人家里写剧本,来不及收夏衣,出关之后骤然已是寒冬了。好容易等到一个大太阳天,把夏天衣服一件件洗了收藏。手底下流着冰凉的自来水,一寸寸都是活的。水里的衣裳是夏天和春天的颜色,照眼地亮,尤其前两年流行的淡蓝、淡茄紫、粉红等“星星小孩”粉彩系列,像是泉涌芙蓉,水流霞影,为之惊爱不已。自己喜欢的衣服,不舍得用洗衣机洗,也不脱水,湿淋淋地吊在竹竿上,眼看风将其吹干了,阳光将其晒燥了。一件件的衣服,一段段的记忆,日子不知不觉过去,每当换季藏衣取衣时,我才诧讶于时光的流转竟是这样忽忽如梦。
记得那么一个景象:我沿着回家的坡路走上来,暖晴的太阳光里,家家楼廊下挂着香肠、腊肉,栏杆上摊开晾着被单、褥子,一家一家不同的花色是一家一家不同的日子,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能展现真实的生活呢?只觉一种远意,叫人愁煞。那天廊下还吊了我洗好要收的夏衣,一件苹果绿的韩国式罩袍临空舞摆着,轻盈的绿色衬在厚重的冬日里,像是早来的一片春天,悦目极了。岂知这件衣服才花了我80块钱,批发卖时怕还论斤称的,我一眼看中把它抢救了出来,穿在身上居然不俗。看着它在落羽轻风里摇动的姿态,当下竟作出一句很像现代诗的诗:
八十块的春天我向贩子买来,晒在冬天暖暖的竹竿上。
早些年兴起中国风,大减价时买了一套衫裤——假缎桃红裤配藤紫开襟长衫,襟上镶桃红宽边,腰上坠一条桃红如意穗,买来就被家人讥作歌仔戏戏装。着这袭衫裤,脚踏一双银色细高跟鞋,就成了时髦的迪斯科舞装。有一天穿了它要去参加朋友的婚礼,打扮好了在后院门口一站,请爸爸妈妈掌眼。彼时院中两棵桃树的花才落,满枝子绿叶蓁蓁,父亲正在树下拔草,抬头一见,笑说:“怪不得桃花都没了,原来变成了一个桃花精!”改良式的中国风不知何故一律左襟,披发左衽,乃如此当然地行之于20世纪80年代,从某一点来看,“桃花精”倒深具警譬之意。
那么,何妨把衬衫扎进窄裙里。我喜欢蹬双高跟鞋,精神饱满地在房子里踱来踱去,让鞋跟咔咔咔地敲在磨石地上,像一位利落的女秘书。不然,一袭洋装大圆裙系条宽皮带,臂下夹只手提包,星期六的上午到邮局领款、存款、划拨、寄航空信,再走路到第一银行把乙存账户转入甲存,一宗一宗办成了。手提包沉甸甸的,里面有钱、印章、存折,天呀,自己实在太干练果决了——步步莲花,裙底生风!
再不然,家居穿T恤系条斜裙,活似意大利写实片里的女人,有一种从生活当中结结实实滚过来的悍然的生命力,镜中一瞥不免大怖。偶尔也穿平底鞋,仿佛自己变得很低很低,在令自己欢悦的人前,一切心甘情愿。有一年夏天,院子里开了14朵昙花,赏花到夜深兴犹未尽,几个人跑出去看月亮,躺在人家轿车车盖上,月色似水流年,无声无息从我们年轻的身上滑过。假如留下了痕迹,是年年春暮开箱取衣时,樟脑香里一抖抖出的那件水蓝底白牡丹大花布袍子。
买衣服就是一个缘字,相信女子如我辈者皆有同感,衣服实在比什么都更是女人的知己。自己喜爱的衣服,一定是“一见钟情”,千千万万里,一看就看到了它,就是它了。又或者和自己有缘的衣服,这次不买,下次也不买,而终究还是买了。女人对衣服这种天生的敏感和痴心,乃至对现实物质世界的切身之感与执着,最是被人拿来笑话的,但我想,如果男人破坏了理论与制度,就会变成虚无主义者,而女人再堕落也不会落到虚无主义,因为物质自身的存在于女人就是可信可亲的。
冬天已经过去,脱下这一身笨重的冬衣,感到年轻的肌肤与春气里的阳光雨露分外相亲。“当时年少春衫薄”,闲情万种,而岁月正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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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美文及翻译150字
bearing that touch of classic elegance from a bygone era.其他的大衣都显得没精打采,惟独这件衣服趾高气扬。厚厚的黑色羊绒柔软而蓬松,这件双排扣暗钮长大衣显然还没上过身,看样子,就像用樟脑球在老亨利叔叔的扁平旅行箱里保存了多年。其做工精细:领子是黑天鹅绒的,商标是第五大街的,价钱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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