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厂不发工资去哪里投诉
服装厂不发工资去哪里投诉
- 一、服装厂拖欠工资怎么办 1、服装厂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讨工资: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协议书,按协议书约定赔偿。 (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督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监督保障部门介入处理; (3)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 (4)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服装厂支付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二、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如何划分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由于在劳动争议仲裁双方当事人的不对等性,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1、因用人单位做出开除、除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因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拒绝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3、因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因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主张劳动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劳动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劳动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5、因工伤待遇发生劳动争议的,由提出的仲裁请求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6、因职工死亡,职工家属主张遗属待遇发生劳动争议的,由职工家属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与职工的关系及符合申诉条件。 7、因追索培训费发生争议的,由提出的仲裁请求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服装厂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通过自行协商、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支付令等的途径追讨工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