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谷歌的中文搜索栏中输入“富安娜”三个字,却直接指向并进入了罗莱家纺的网站。8月份的电子商务被富安娜和罗莱家纺搅得一池浑水。谁也不会想到,在业内颇有知名度而且业已上市的罗莱家纺,会通过这种病毒式的搜索链接方式来争夺对手的顾客资源。更令人不解的是,除了富安娜,还有梦洁、梦兰、雅芳婷、依诗家、凯盛等多家家纺品牌也声称曾经受到过罗莱家纺相同方式的侵权,其范围之广让人大跌眼镜。电子商务的环境之恶劣由此可见一斑,其背后潜藏的深层次问题更是引人深思。
从逻辑上来分析,已占据家纺主流位置的罗莱品牌,不至于沦落到要动用这种手段来争夺渠道,那无异于自毁形象。退一步来说,如果它把同样已经上市的富安娜视为一号竞争对手,一时“脑子进水”做出这种出格的举动还事出有因的话,但它为什么还要去招惹其他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甚至还不如自己的品牌?
有一种解释也许能说得通罗莱家纺的行为,可能经验告诉罗莱,这种在网络上的“玩猫猫”游戏已经极为普遍,被侵权者大多会睁只眼闭只眼,即使偶尔不走运而对簿公堂,也未必能输到哪里去,而那时,生米已煮成熟饭,它从这种“玩猫猫”游戏中得到了它想要的东西,达到了预期目的,冒点风险也值得。
当然,这是笔者的臆测,但并非空穴来风。从电子商务如星星之火渐成燎原之势开始,各种造假、侵权、欺骗的新闻也始终如影随形。最让品牌企业头疼的便是“网上李鬼盛行”,屈指数来,包括杰克·琼斯、阿迪达斯、鄂尔多斯等国内外“斯”字辈服装企业都曾被人在网上侵过权,淘宝上那些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的品牌网点绝大部分都是假冒的。
据杰克·琼斯方面的统计,仅2008年,号称是杰克·琼斯原单的服装在淘宝网的销售额就达3.7亿元人民币,但没有一件是它们公司卖出去的。而尽管被侵权如此厉害,直到今年5月,杰克·琼斯才把其中一家号称为“杰克·琼斯”官方网站的假网站告上法庭。为什么不对其它假网店也一并告发,杰克·琼斯解释得很明白:第一,选择把最有“实力”的那家送上法庭,对其它可以起到杀鸡儆猴的效应;第二,说白了,那么多网店,它们“告”不过来,没有那么多精力人力去纠缠,因为网络诉讼收集证据的成本太高,而赔偿往往不尽如人意。
而后者,是很多企业共同的心病。目前网络开店的成本极低,它们注册一个域名只要花几百块钱,但是企业要证明它们侵权难度极大,除了需要请专业的律师调查取证外,还要对 历程举行公证,从开始调查取证到法院立案开庭,先后要用七八个月时间,这让品牌企业望而却步。很多企业在进行打假过程中,常常会陷入一个怪圈,因为网购消费的虚拟性,难以确定侵权主体和侵权行为地,这时就需要网购平台提供网店注册者的具体身份信息,但是,网购平台常常会拒绝提供,理由是你必须首先证明网店注册者确实有侵权行为;而如果企业把网购平台一并诉讼,法院方面又会认为,网购平台只是中介,你要先证明直接侵权人侵权,才能证明网购平台侵权,于是,侵权需要解答的题目就变成了“鸡生蛋,还是卵生鸡”需要解答的题目了。
从目前来看,网络打假有四大关卡很难逾越:
一是电子商务立法滞后,难以有效支撑打假行为;
二是某些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卸责,为假货提供避风港;
三是被侵权的品牌商因成本昂贵,取证艰难,打假态度不积极;
四是主管部门不明确,网购市场监管混乱。
基于这些原因,也使得侵权者侥幸心理膨胀,甚而影响到一些曾经被侵权的企业在遭受侵权后,竟然又堂而皇之地去“侵权”他人,至此形成一个恶性循环。而在网络技术越来越发达的今天,侵权手段将越来越高明,取证成本也将变得越来越高,如果根本的问题无法解决,那么电子商务企业维权将成为一个难题。侵权会把电子商务引向何方,将成悬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