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国内念大学时,经常跟美国留学生混在一起。这让我对美国人的着装留下错误的印象,以为休闲随意是美国人普遍的着装风格。
有一次,一伙人周末闲得无聊决定到学校附近的一家迪厅蹦迪。该迪厅只对外国人开放,通常需要出示相关证件才能进去。在90年代中期,这样的做法并不出奇,但凭着一条从老美朋友那儿借来的破洞牛仔裤和一件宽松的大T恤,我就被门卫当做美籍华人,夹在一帮老外中轻易的混进了迪厅。可见,如此理解老美着装风格的并不只我一个。
大学生和旅行者的休闲风格其实只是这套标准的一个组成部分——这并不是随意的休闲,而是根据身份和场合被规定好了的着装规范的一种,就像裸露着红砖墙的咖啡馆和被划成格子间的写字楼一样,都是恪守本分。
虽然英文中有句俗语:不要从封面判断一本书的内容 (Don’t judge a book by its cover),但除非你故意要显示自己的特例独行,在着装上的本分很多时候就像迈左脚时要伸右手一样容不得半点闪失。得体的着装可能成为工作社交中的润滑剂,而一旦失误轻则被人讥笑,重则失去事业、生意上的良机。美国国会众院议长普洛西07年出访叙利亚参观清真寺时戴了一款包头丝巾,既符合美国人着装习惯又巧妙的照顾到了回教女性包头遮脸的习俗备受媒体嘉奖。而国务卿希拉里因为腿粗,自进入政界以来几乎永远是裤装上阵,也曾招来不少批评(正式场合职业女性应当穿裙装)。
不过美国的这套着装规范实在有些繁杂,连美国人自己有时也难免犯规,对于来自不同文化的移民就更难掌握。纽约一名印度教地铁司机因为坚持要戴着有宗教意义的包头巾上班差点丢了工作,因此与其老板捷运局间打了一场好几年的官司。一名中国留学生进入美国大公司工作,虽然知道美国人每天换衬衣的习惯,却因为买了一打一模一样的衬衣被同事误解不换衣服,最终惊动上司介入调查。
在别人的地盘上混饭吃,被要求遵守别人的规矩本来无可厚非。但奥运期间的北京,国人长久以来黑鞋配白袜子的习惯也被列为着装规范的禁区就有点令人不解。黑鞋白袜子的确不符合西方人的审美,北京公布的着装规范显然意在让国际客人宾至如归。但尽管这种努力很真诚,很令人感动,老外们似乎却并不领情,西方媒体的报道中有的暗讽中国干涉民众着装自由,有的干脆把这件事放在天下奇闻的栏目里当成笑话讲了。
这样的反应显然与北京期待的效果大相径庭,与其说这种偏差是文化差异造成的,倒不如从文化的相似性上寻找答案。因为,在无论是中国人讲究的“客随主便”、“入乡随俗”,还是西方人认同的“到了罗马就像罗马人一样办事”(When in Rome, do as the Romans do.),都是将主人的习惯放在优先的位置,而不是要求主人来迁就客人,如果搞反了就会使热情好客变成过犹不及。当然,这里的前提是黑鞋白袜子不过是像臭豆腐一样只关乎审美习惯和口味,而不像随地吐痰一样会引起健康之虞。
这让我想起在美国参加的第一场葬礼。前几年我在纽约一家英文杂志工作,刚开始时我是这家小杂志仅有的两个少数族裔员工之一,但很快就变成了唯一,因为我的黑人同事不久就突发脑溢血去世了。
在前去参加她的葬礼时,作为新移民的我完全不懂规矩,穿了一件白色的外套,一路上被其他同事善意提醒穿错了衣服,自己也懊悔不已。但这种窘迫到了殡仪馆马上就烟消云散了,因为这位同事来自加勒比岛国,葬礼完全按照她家乡的风俗举行,亲友们身着五颜六色的服装,有的头上还戴了色彩斑斓的鲜花。同样身着民族服装的牧师在致辞时大开逝者的玩笑,有时还故意停顿一下好像期待躺在棺木中的逝者反唇相讥。仪式的最后,大家围着棺木载歌载舞,好像葬礼是一场狂欢嘉年华。
我的美国同事们开始有些不知所措,有人小声嘀咕:“这样是不是对死者不敬呀?”但他们没多久就被现场气氛感染,加入了黑人同事的最后一场派对。我心里暗暗感激这位仙逝同事的家人让我免去着装不靠谱的尴尬,但更多的是对他们的敬佩——对于美国,他们也是移民,但却明白谁是这场葬礼的主人。
其实,将主人放在主人的位子上,与待客礼仪并不矛盾,要做到这一点也并不要求主人从彬彬有礼变为傲慢无理,只是需要添一点自信。对于正在筹备世博会的上海,这也许是个有用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