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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纳税受关注

来源:品牌服装网 日期:2010-06-26 潮流指数:1220 发布人:品牌服饰

  
  到目前为止,主动到税务部门申报交税的网上寥寥无几,对买方和卖方以及运营商来说,网上交易不用纳税已成为一个大家公认的潜规则。

  按照有关税收法规,销售货物的月销售额只要达到5000元就应当征收增值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同时,销售烟草、酒、化妆品等需缴纳消费税,提供服务要缴纳营业税,取得利润的还得缴纳所得税等。

  虽然之前北京地区规定网店须办营业执照,但是由于是地方性的规定,在全国尚没有形成一定的气候,并且很多网民表示由于流程复杂真正落实起来难度太大,为此并没有形成强制规定。并且目前大多网店卖东西都不开正式发票,最多收款凭证难以落实缴税问题。

  此外有淘宝店主表示,“虽然网上卖货目前还没有工商管理和税收负担,但淘宝卖家在价格上的竞争是异常残酷的,销售利润已经由早期30%至40%下降到现在10%都不到,如果再进行工商注册、交税,就真的没有多少利润了,恐怕大多数店铺都要关门打烊了。”

  淘宝网日前公布的业绩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淘宝网交易额突破800亿元。据分析,其全年交易额有望达到2000亿元。如此巨大的交易额,也使近年来备受关注的网上交易征税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有专家认为当前对网上交易“适当征税”,市场是可以接受的。据了解,目前有关部门正就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进行调研论证。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此前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目前我国的网上购物用户人数已经超过7400万人,2008年的人数增长率达到60%。与如此庞大的网上购物人群相伴随的,是网上交易的税收流失,而税收流失问题主要集中在个人对个人(c2c)交易上。

  以占我国80%网购市场份额的淘宝网为例,截至6月底,该网站拥有近1.45亿注册用户,其中绝大部分的经营类型为个人店铺,这种网店所从事的就是c2c交易。店主无须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只需提供身份证、个人相关信息和开户银行账号,便可直接开网店。笔者联系到几家网店,其中大部分店主表示由于没有实体店铺,根本无法提供购物发票;有的可以提供发票,但买家必须额外支付相当于货款价值5%的所谓“发票费”。

  由于电子商务在我国还属于新兴产业,网民进行网上购物并未养成索取发票的习惯,这也使得网上交易容易成为纳税的“灰色地带”。来源:中国品牌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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