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商店,是指在一个建筑物内,集中了若干专业的商品部并向顾客提供多种类、多品种商品及服务的综合性零售形态。其基本特征是:①商品结构以经营服装、纺织品、家庭用品、食品和娱乐品为主,种类齐全;②以柜台销售为主,明码标价;③注重店堂装修及橱窗展示。
这里的百货商店,不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日用百货零售业”,而是指经营多品种、多门类的综合性商店,包括大中小型综合经营的商店。
超级市场,是指采取自选销售方式,以销售大众化生活用品为主,满足顾客一次性购买多种商品及服务的综合性零售形态,其基本特征为:①商品结构以经营食品、副食品、日用生活品、服装衣料、文具、家用电器等购买频率较高的商品为主;②采取自选销售方式,明码标价;③结算设在出口处统一进行。
这表明超级市场首先是自助服务的零售商店,毛利低、销量高,以经营生活必需品为主,种类繁多。统计时将各种类型的超级市场、仓储式商场和会员式超市列入该类
专业(专卖)店,是指专门经营某类商品或某种品牌的系列商品,满足消费者对某类(种)商品多样性需求的零售形态。其基本特征为:①商品结构专业性较强,各种不同的规格、品种及品牌汇集,选择余地大;②销售人员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能为消费者提供充分服务;③采取定价销售和开架面售方式。
将专业店和专卖店归为一类统计仅仅是为了统计操作上的方便,其实专业店与专卖店有本质的区别,前者专门经营某种或某类商品,如时装店、鞋店、食品店、药店、书店、电器店、珠宝店等;后者则专门经营某种品牌的系列商品,如海尔电器专卖店、李宁牌体育用品专卖店、格力空调专卖店、苹果牌休闲装专卖店等。
其他业态,指上述未包括的其他业态形式(如便利店、折扣商店、杂货店、邮购商店等)。关于连锁店和购物中心问题需要说明的是,在零售业态分类中,我们排除了连锁店和购物中心这两种形式,这是因为:
连锁店是西方国家零售商业普遍采用的一种有效的组织经营方式。一个多世纪以来先后出现的百货店、超级市场、方便店、折扣商店等都是独立于其他类型的零售业态,而连锁店则不同,既有便利店连锁,也有超市连锁,专业店连锁等。随着市场细分化趋势的加剧,不仅在零售商业,在餐饮业、服务业也都广泛存在着连锁经营的形式,如我国目前发展较快的超级市场和品牌专卖店,一般都采取连锁经营方式;又如台湾除在上述行业实行连锁之外,还在旅馆业、电脑资讯业、外语及才艺补习班等行业都实行连锁经营。一般而言,连锁商店是指在核心企业或总店的领导下,由众多小规模的、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零售企业,通过规范化经营,以实现规模效益的经济联合组织形式。连锁商店应由若干个分店组成,其特征是:①经营同类商品;②使用统一商号;③统一采购配送,采购与销售相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