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还记得《英雄》的一段经典对白吧:“剑的三层境界:一是手中有剑,心中亦有剑;二是手中无剑,心中有剑;三是手中无剑,心中亦无剑”,这是剑的三层境界,笔者认为促销也有三境界:“一是战术有促销,战略亦有促销;二是战术无促销,战略有促销;三是战术无促销,战略亦无促销”。
第一境界在终端竞争形式上要有促销,通常关注的促销对销量所起的作用,和销量挂靠,要凭数字说话。在战略上,也要有促销这么一环。因为没有销量也就没有了利润,当然谈别的也是空话,就是我们营销人员挂在嘴边的“不促不销”,更多的价格战、礼品战都是在这一境界层次展开的,“你方唱罢我登台”,都是“换汤不换药”。
随着竞争的同质现象越来越严重,长时间在此境界徘徊就会导致“促也不销”,这就逼迫我们的营销手段模式走向更高境界,即第二境界在竞争形式上看不出是一场促销,但是在战略的打法上的的确确考虑了销量和利润,他们“为了留名而做好事”,比如公益事业、事件营销、危机公关等属此境界。北京某品牌涂料老板当众喝油漆、蒙牛联手湖南卫视的《超级女生》、富士康状告媒体记者的天价索赔案等等都是比较典型的事件,使这些企业不知不觉的甩开了其竞争对手,加大了对手模仿的难度,出手不太符合常规,利用了口碑营销的几何-全球品牌网-级数传播,他们深切知道虽然现在不是我的直接消费者,但是未来你会成为我的消费者的。现在信息的传播速度加快,将理论应用到实践的周期缩短,事件创新角度的不断挖掘,各企业“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各企业“条条大路通罗马”他们不在同一条道路上奔跑,而是各有各的精彩,“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
当路越来越多,地越来越少的时候,后来者或先觉者不断摸索前进,向上攀援,探出第三境界,无论从战术上,还是战略上,都看不出有任何“促销的影子”,而是那种理念的提炼,责任的担当。“超越公共关系的是慈善,超越慈善的,是那种内心责任的担当“,这种境界的企业的所作所为,让你从内心里觉得不是在做企业,而是在为社会、人类做事业。最具代表性事件就是比尔·盖茨退居二线,捐献自己的所有580亿美元财产都捐款给慈善事业。唐骏说他已经成为一个楷模,是全世界的典范,并且是是神圣的典范,超脱了一般的企业家的境界,是全世界的盖茨,是全世界赋予了他财富,要把这些财富还给全世界。通过这个方式回馈世界,回馈社会。
这样的榜样、这样的企业、这样的标杆,让我们只能望尘莫及,“微软一家领风骚;万企千家谁堪比”,启示我们想进入第三境界一定“做企业要学微软;做领导要像盖茨”。
如果说剑的三层境界代表着武术水平的高低,那么促销三境界就是营销模式的三种造诣,境界的高低不仅决定武术水平的高低,同样也说明营销模式的深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