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形成我国会展产业无序竞争的原因是很多的,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管理体制的原因;会展业的无序状态既是这个产业蓬勃发展的产物,也是这个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虽然,成立行业协会能规范市场和减少重复办展,但并不是有了行业协会就能终结会展业的无序竞争。目前,我国有很多地方已经成立了会展行业协会,但其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
问题出在了哪里?根源还在于会展行业协会本身。事实上,要使这个组织能真正发挥其规范市场和遏止重复办展的作用,它至少应该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要适应我国会展产业管理体制的变化。目前我国会展产业举办权是多头审批,发展趋势是逐步由审批制向登记制过渡,协会如果不能在规范和协调会展举办权、理顺行业准入资格等上有所作为就难以遏止重复办展;
第二,能在一定程度上协助监管会展市场。行业协会要有一定的实际职能,能协助工商和司法等部门共同监管会展市场,能帮助会展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第三,要有一定的市场调控能力,例如要能在同类展会的场地选择、展会排期和展览题材的取舍等上面有一定的影响力,否则遏止重复办展就很困难;
第四,要有一定的权威性,行业协会提供的行业信息和服务要能代表一定的水平和档次,能令人信服。如ufi发布的有关会展统计数据和对某会展的评估就被世界会展行业所认同,其作用自然就显现;
第五,行业协会本身的定位要合适,要管理行业,更要服务于行业,不能只有管理而没有服务,更不能只“管”不“理”;
第六,要有行业基础。行业协会要能通领行业内各层次的企业,要有行业内企业的积极参与,不能仅仅是政府某一部门的职能延伸。
因此,如果会展行业协会不能具备以上几个方面的条件,那么纷纷成立的会展行业协会充其量依然还是一个有名无实的机构,其作用相当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