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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不变的营销法则

来源:品牌服装网 日期:2011-03-31 潮流指数:1371 发布人:品牌服饰

  领导法则——与其诉求你的产品比人家好,不如抢先进入某个市场

  领导法则——做第一,好过做更好。很多人以为,营销的根本问题在于说服消费者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比别人好。不对!任何行业的领导者都是第一个进入消费者心智的品牌。第一品牌得以保持领导地位的一个原因是,它的品牌名经常因其领导地位而成为行业属类名。

  如果成功的秘诀在于第一个进入消费者心智,那么大多公司采取的又是什么策略呢——“更好的产品”策略。新近谈爆管理界的策略是“定点超赶”,以行业中的领导品牌为标准,以其衡量你的产品。这是所谓的“全面优质管理方法”的一个基本要素,被标榜为“最具竞争力的策略”。遗憾的是,“定点超赶”并没有发生神奇功效。不论现实怎样,人们首先已经在心智中认定第一品牌是最高级,比较级全属徒劳。

  品类法则——如果你无法抢先进入某个产品类别,试着建立一个你可以抢先进入的新类别

  如果你没有第一个抢占消费者的心智,不要紧,我们还有品类法则——如果在这个品类里做不了第一,那就建立一个能做第一的品类。

  建立新产品的时候,你要问自己的第一个问题不是“它怎么才比竞品好”,而是“这个新产品能在哪个品类做第一”。

  这看来有悖于传统“品牌主导”的营销思考方式——怎样使消费者更偏爱我的品牌?忘记品牌,考虑品类吧。营销者一说到品牌层面,消费者就敌意顿生,人人都极力维护自己使用的品牌,觉得还是它最好。但如果从品类切入,消费者的心胸总是为你敞开的。人们总是喜欢新鲜的东西,很少人会去在意谁是更好。

  心智法则——与其第一个进入市场,不如第一个进入消费者脑海

  第一个进入心智,远胜第一个进入市场。营销的精髓正在于第一个占领人们心智,第一个进入市场之所以重要,也是因为它可以用来第一个抢占消费者的心智。有成千上万的准企业家被这条法则绊倒,有人相信他们有一个足以颠覆行业的概念,但问题是要做到第一个把它推入心智。

  认知法则——营销运作并非一场产品战,而是一场认知战

  接下来是认知法则——营销是认知之战,而非产品之战。所以,心智在市场上会取得优先权。

  营销人士通常都有一个思维定式——市场调查为先,“获取事实”。他们把形势解来剖去,确认真理站在他们这边,然后信心百倍地开往市场。他们自信拥有最好的产品,而最好的也将笑到最后。

  不要自欺欺人了。没有客观的现实,也没有事实可言。一句话,世界上并不存在最好的产品。在营销世界里,惟一的存在就是消费者的心智,认知就是现实,就是一切,其他都是废话。

  焦点法则——营销运作最具威力的观念,就是在潜在顾客的脑海中占有一个自己独享的字眼

  如果能在消费者心智中占有一个词,企业就可以取得惊人成功,从字典里找出一个简单的词最好。这就是焦点法则——营销中最强有力的概念是在消费者心智中占有一个词。最有效的是那些简单而富有利益导向的词。不管产品有多么复杂,也不管市场需求如何,聚焦在某一个词或一种利益点上,往往胜过在两个、三个或四个上撒网。

  营销的本质在于缩小焦点范围。缩短战线时,企业的实力同时也得到增强。当然,为此有些企业有时须更换原有的词。

  一些企业接受焦点之说,但施行方法却往往弄巧成拙,“我们在质量上聚焦,我们不愿强调价格。”在企业内部来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概念——全面提高质量,通往伟大的桥梁,甚至在经销商会议上也能营造出令人神往的主题。但是,从外部看来,它传达的信息已和现实脱节。哪家公司不说自己“讲质量”呢?几乎人人都说自己代表质量,结果谁都不是。

  找到聚焦的词后,要允许其他人用你的词——要成为领导者,就得有跟随者。

  阶梯法则——你所要执行的策略,完全视你所占有的阶梯位置而定

  虽说应把进入消费者心智作为最重要的营销目标,但假如没有做到这一点,也并不意味着你就此失败了,第二或第三品牌们还是有路可走的。至于要用什么策略,那要看你在品牌阶梯上排第几级了。这就是阶梯法则。消费者往往会在心智中对品牌进行排序,每个阶梯代表一个品类,每一梯级代表一个品牌。营销策略应该取决于进入消费者心智的速度,以及你要占领的梯级。当然,梯级越高越好。

  二元法则——长期而言,每个市场都会变成双雄争霸的局面

  长远地来看营销历史,你会发现,所有战争最后都演变成只剩两个主要作战对手的局面,通常是老资格且可靠的品牌和新秀品牌。这就是二元法则——长远来看,每个市场最后都落得只有两匹马比赛的局面。

  若想在第二级梯站稳脚跟,就应向上面的那个品牌学习。它的强势在哪里?怎样把它变成一个弱点?学习对立法则——要做第二,你的策略应由第一品牌来决定。必须挖掘出领导品牌的精髓,然后以其对立面出现在消费者面前。换句话说,不要尝试去做更好,而要做与众不同。

  对立法则——如果你正瞄准第二品牌的位置,你的策略将深受领导者的影响

  scope这个好味道的漱口水品牌,把李施德霖漱口水贴上“药味”的标签,但事情并没有大的起色。对立法则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它要求选择一个消费者能很快承认的竞争者的弱点(吸一口李施德霖,满嘴都是医药味),这样你就能很快扭转局势。(scope漱口水杀菌又好味)

  品牌延伸法则——营销人员经常会面对一股难以抗拒的压力,要求他们延伸既有品牌价值

  迄今为止,最常被违犯的是品牌延伸法则——总有不可抗拒的压力促使你延伸品牌资产。今天这家公司还在一个高盈利的产品上紧密保持焦点,明天再看,它已经延伸了很多产品,而且开始亏损。

  狭义而言,品牌延伸是指利用成功品牌名来命名新的产品。任何品类的领导品牌都是不做品牌延伸的品牌。

  排他法则——在潜在顾客的脑海中,两家公司不能同时占有相同的字眼

  排他法则是说,同一个词不能同时被两家公司拥有。你必须找到另一种属性,从而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个词。

  属性法则——对每一个属性来说,都会有一个相反的、有效的属性存在

  大多时候人们总想通过效仿领导者达到成功,“他们(领导者)肯定知道怎么做会更有效。”效仿者这样说,“那么,我们可以做相似的事情。”这样想并不能成功。

  更好的策略是找到一个与领导者相反的属性,给领导者迎面一击。关键词是“相反”,而不是“相似”。这就是属性法则——对每一个属性来说,它都有一个与之相反而有效的对应属性。可口可乐是最原汁原味的可乐,是上一代人的上选;百事逆其道而行之,成功地把自己定位为“新一代的选择”。

  坦诚法则——当你袒露一项缺点时,潜在顾客将会主动帮你补上一个优点

  依据坦诚法则,当你承认一个缺点时,消费者会主动帮你补上一个优点。为什么诚实会在营销过程起作用?

  首先,也最为重要的是,坦白流露出友善和诚意。在对自己下一个负面结论的同时,你已经被认为是可信任的。另一方面,自卖自夸的结论至少看起来面目可疑,尤其是出现在广告上的时候,你必须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一个负面的结论则不需要任何证据。
  当企业以承认问题做广告时,几乎出于本能,人们张开双臂欢迎你的信息。这时,你就可以推广背后的真正概念——这个问题所携带的积极意义。

  宣传法则——真实情况常常和媒体上的报导相反

  当需要宣传的时候,往往就意味着麻烦已经迫在眉梢。真实情况往往跟人们从媒体上看到的相反,这就是宣传法则。 来源:中国品牌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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